释义 |
法律分析: 只要不佩戴领章帽徽和军衔,穿解放军的制式体能服不违法。 法律依据: 《军服管理条例》 第九条 现役军人以及依照法律、法规和军队有关规定可以穿着军服的人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穿着军服。 军队警备执勤人员应当加强检查、纠察,及时纠正违法穿着军服的行为。 影视制作和文艺演出单位的演艺人员因扮演军人角色需要穿着军服的,应当遵守军队关于军服穿着的规定,不得损害军队和军人形象。非拍摄、演出时不得穿着军服。 第十七条 公务员和现役军人在军服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现役军人出租或者擅自出借、赠送军服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规定给予处分。 第十八条 对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获的军服仿制品的认定存在争议的,由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或者军分区(警备区)军需主管部门鉴定。 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没收的军服、军服专用材料,应当移交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或者军分区(警备区)军需主管部门;依法没收的军服仿制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