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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南太湖新区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释义
    10月1日,“南太湖新区人才安居工程实施办法阶段性调整方案”发布。
    调整补贴对象
    在湖州市就业创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于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南太湖新区指定范围内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高校毕业生及各类人才。
    调整补贴标准
    博士:一次性补贴40万元;
    硕士:一次性补贴25万元;
    原“985”“211”及“双一 流”高校或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一次性补贴20万元;
    普通本科毕业生:一次性补贴15万元;
    专科(高职)毕业生:一次性补贴7万元;
    正高级专技人才:一次性补贴30万元;
    副高级专技人才:一次性补贴28万元;
    中级专技人才:一次性补贴15万元;
    助理级专技人才:一次性补贴7万元;
    高级技师:一次性补贴28万元;
    技师:一次性补贴15万元;
    高级工:一次性补贴7万元;
    中级工:一次性补贴5万元;
    初级工:一次性补贴3万元。
    相关规定事项
    一、指定范围:南太湖新区相关区域。
    1.长东片区(南太湖未来城):长兜港以东、大钱港以西、三环北路以北围合区域。
    2.梅东片区:小梅港以东、滨湖大道以南、鑫光大道(震洲路)以西、姚阶坝路—震泽路—鑫都路(健康路)—翡翠湖—鹤和路(温泉路)以北围合区域。
    3.仁皇山片区:高尔夫俱乐部以东、弁山以南、湖州中学以西、同心路以北围合区域。
    4. 凤凰片区:①大享路以东,龙溪北路以南,陵阳路以西,轻纺路以北围合区域;②二环西路以东,杭长桥北路以南,机电一路(陈桥南路)以西,机电路以北围合区域。
    5. 西南片区(湖州科技城、铁公水物流园区):
    ①兴业路(外庄路)以东、红旗路以南、横渚塘河以西、红丰路以北围合区域;
    ②七里亭港以东、西塞山路以南、成业路以西、七里亭路以北围合区域;
    ③二环西路以东、南村河—春熙里与玉翠湾小区之间道路—夹山漾路—南田路以南、新区二路以北围合区域;
    ④长湖申航道以南、环漾八路以西、奚塘路以北围合区域;
    ⑤成业路以东、东坡路以南、敬业路以西、田园路以北围合区域;
    ⑥站前路以东、憩家兜路(环漾路)以南、志和路以西、红丰路西延以北围合区域;
    ⑦弁南路以东、乌陵山路以南、三清路以西、滨港路以北围合区域。
    二、首次购房时间以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来湖州市就业创业时间须早于购房时间。
    三、首次购房指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2022年9月30日前(含)在指定范围未购买商品住宅类房产,并在湖州市范围内未享受过人才购房补贴的,可享受购房补贴政策。
    四、自2022年9月20日起(含)在南太湖新区范围内有网签撤销记录的不列入补助对象。
    五、所购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5年后(以不动产登记时间为起算点)方可上市交易。
    六、本办法购房补贴每人享受一次;共同购房(除夫妻外)的,每套房只能申请一人。
    七、夫妻双方共同购房的,一方全额享受购房补贴,另一方减半享受。申报补贴时,需双方同时提交申请材料,否则另一方视为自动放弃。
    八、湖州师范学院、湖州学院、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专科毕业生直接留湖就业创业的,参照普通本科毕业生标准享受购房补贴。
    九、原“985”“211”及“双一流”高校或学科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参照普通本科毕业生标准享受购房补贴。
    十、学历要求为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经学信网认证)。在国(境)外脱产学习取得学历的人员,经认定相当于同等层次的,可按照同等标准申请补助(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一、申请人如为按揭贷款的,应在按揭手续办理完成之后再申请购房补贴。申请人须在满足申请条件后,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十二、购房补贴总额超过40万元(含40万)的人才,需在南太湖新区范围内就业创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保关系在湖州学院、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的人才除外)。
    十三、购房补贴总额不得高于所购住房款总价;购房补贴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十四、因任何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申请人应全额退还已享受购房补贴。补贴拨付时,已中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停止拨付。
    十五、其他相关细则,参照原政策执行。
    申请材料
    一、《南太湖新区人才安居购房补贴(阶段性)申请表》;
    二、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护照)、结婚证;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或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技人才 提供经浙江省内人力社保系统或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任职资格证书,初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提供经浙江省内人力社保系统或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四、申请人在湖州市就业的,提供有效劳动( 聘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和连续3个月纳税证明;
    五、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六、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全额购房发票及由银行提供的按揭手续办结相关材料证明;
    七、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八、申请人本人社会保障卡。
    申办流程
    申请人可持上述申请材料到湖州长三角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办理购房补贴申请。经窗口审核申报材料齐全的,由新区人才中心会同新区建发局、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等部门进行联审,经审核、公示无误的,最长一般不超过12个月拨付补贴资金。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收取预付款的,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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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8: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