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所得税在什么情况下需要缴纳滞纳金 |
释义 | 一、个人所得税在什么情况下需要缴纳滞纳金 个人所得税有滞纳金,但也有不用滞纳金的情形。 1、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期补缴个人所得税,不加收滞纳金。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也就是说,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次年六月三十日以前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应补缴的税款在六月三十日前缴纳入库的,不加收滞纳金。 2、因税务机关责任少缴个人所得税,不加收滞纳金。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3、经批准延期申报,延期内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加收滞纳金。对延期申报纳税人按照规定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其不适用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关于纳税人未按期缴纳税款而被加收滞纳金的规定。 二、一般来说产生了滞纳金的,是要交的,是不可以免除的。 税收滞纳金是指在纳税人没有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和扣缴义务人没有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情况下,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税款,额外按日加收的滞纳金,实质上是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占用国家税款的一种补偿,具有处罚的性质。而没有自行办理申报纳税,可能就会被税务局追查,情节严重的甚至被认定为偷逃个税。 三、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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