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缴纳滞纳金计入什么科目 |
释义 | 企业缴纳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具体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企业发生的罚款支出、捐赠支出,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银行存款"等科目,物资在运输途中发生的非常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营业外支出的税法规定: 各种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纳的罚款、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税前扣除;企业应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营业外支出的发生及结转情况。该科目可按营业外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确认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理"、"无形资产"、"原材料"等科目;确认盘亏、非常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库存现金"等科目。 营业外支出的税法规定 各种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纳的罚款、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税前扣除;企业应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营业外支出的发生及结转情况。 该科目可按营业外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确认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理"、"无形资产"、"原材料"等科目;确认盘亏、非常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库存现金"等科目。 滞纳金是指行政机关对不按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相对人,课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的方法。目的是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属于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具体形式。 滞纳金特征 (1)适用于负有金钱给付义务。 (2)义务人超过规定期限不履行义务。 (3)可以反复为之,具体表现为按日加收。 如按照税法有关规定,税务机关对不按规定期限交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拖欠税款,依法按日加征一定比例的罚金。主要适用于税收领域,但不限于此。其他管理领域凡存在金钱给付义务的,当相对人不履行义务时,都有采用滞纳金的可能,如环保的排污费等。 滞纳金措施既可以避免因义务人不履行义务使国家利益受损害,同时也能避免因直接施加于相对人使其权益受损,并能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因而可作为行政管理的有效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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