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后妻子是农业户口丈夫是非农业,户口迁到那里??结婚后的户口依据夫妻投靠落户可以迁到双方一人的户口所在地,由于各地”农转非“户口政策不同,具体请咨询相关户籍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以江西新余为例;2012年11月1日起实施的《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在全市区、县城和集镇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户口迁入时,可以单独立户,落为非农业家庭户;本人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都可迁入新余市落户。在城镇务工、经商、求学的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申请将户口迁入城镇;所有迁入城镇落户的户口,落户后一律登记为非农业户口。在全面放宽城镇居民落户政策的同时,《办法》提到:“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控制办理非农户口转为农业户口(即‘非转农’)业务,防止城镇人口向农村回迁现象的出现。这样解释好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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