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医院不给孩子开出生证明:一般正常情况下(有准生证,身份证,户口本),在医院正规渠道出生的孩子可以直接在医院办理出生证明。如果医院不给开出生证明,这种行为是错误的。医院要配合国家进行计划生育,但是没权直接参与对违反计划生育的处理。即使孩子已经出生但是没有准生证,医院同样要出具孩子的出生证。医院只有向计生部门报告的权利。如果医院不出出生证明,可带上当时在该医院住院的出院记录,或者发票,都没有的话,只带上身份证也可以,查到出生记录,要求补办。如果医院还是不办的话,建议向卫生部门反映。但是如果是超生的话,可能要先到计生部门领取罚款单,再到医院开出生证明。具体的手续建议到当地计生部门咨询。 医院迟迟不开出生证明是违法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补办材料有户口簿、父母的结婚证、身份证、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等,出生证明到孩子出生的医院补办,在开好出生证明以后,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予以补发。《出_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_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__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__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_医学证明,并加盖出_医学证明专_章。 出生证明的用途: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