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成年人的维权途径有以下几种: 1、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解决。如未成年人无故被校方开除学籍,可向有关教育管理部门申请解决,被有关单位雇用为童工,可向有关劳动部门申请解决等等; 2、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未成年人的身体遭受侵害,应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或公安局报案,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遇有紧急情况,应拨打“110”报警电话; 3、向人民检察院进行控告。如未成年人遭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害后,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检察院进行控告; 4、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如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成员虐待后,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刑事审判庭按照刑事自诉案件的审判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条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二)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三)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