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宣告死亡公告期有多久 |
释义 | 宣告死亡的公告期为一年。 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是人民法院以判决的方式推定自然人死亡,法律上设立宣告死亡制度,对结束下落不明的自然人与他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不稳定状况,稳定社会经济生活是有重要意义的。 宣告自然人死亡须具备的条件是: 1、一般情况下,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满4年的;或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从事件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他死亡。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2年时间的限制。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申请宣告死亡的失踪期间适用4年的规定。下落不明的起算时间,从自然人音讯消失之次日起算; 2、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如债权人、债务人、人寿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只有利害关系人提出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民法院才能依法作出死亡宣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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