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承租人有优先续租的权利。租期结束时,承租人需归还租赁物。若与出租人商议或默认同意,可继续使用并续签合同。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益。 法律分析 房屋承租人有优先续租权。租期结束时,承租人应归还租赁物。如果与出租人商议一致或默认同意,则可以继续使用租赁物,并续订租赁合同。房屋承租人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该内容由 江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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