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的限高架设置标准为不得低于5米,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的限高架设置标准为不得低于4.5米。5米和4.5米均为机动车道的限定净高范围,在公路的限定净高范围内,不得设置任何障得物,包括交通标志和限高架,而人行道、自行车道和检修道的限定净高为2.5米,但一条公路中需要采用同一高度的限高架,限高架的高度设置需要根据所在公路的最高限制而设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公路建设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 3.6.1条规定“一条公路应采用同一净高。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的净高应为5.00m;三级公路、四级公路的净高应为4.50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