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虐待老人罪怎么才成立 |
释义 | 虐带老人罪成立条件如下: 1、虐待行为持续的时间。虐待时间的长短,在相当程度上决定对被害人身心损害的大小。虐待持续的时间长,比如几个月、几年,往往会造成被害人的身心受到较为严重的损害。相反,因家庭琐事出于一时气愤而对家庭成员实施了短时间的虐待行为,一般也不会造成什么严重后果; 2、虐待行为的次数。虐待时间虽然不长,但行为次数频繁的,也容易使被害人的身心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极易出现严重后果。例如,有的丈夫在妻子生女婴后的一个月内,先后毒打妻子10余次;有的儿女对因卧床不起的老人一次又一次地不给饭吃,一个月内就达20余次,等等; 3、虐待的手段。实践中,有的虐待手段十分残忍,使用这些残忍手段,极易造成被害人伤残和死亡,应以情节恶劣论处。至于打耳光、拧耳朵等虐待行为,便不能认为是手段残忍,一般不能认定为情节恶劣; 4、虐待的后果是否严重。虐待行为一般都会程度不同地给被害人造成精神上、肉体上的痛苦和损害,其中有的后果严重,凡发生了严重后果的,都应以情节恶劣论处。 虐待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主观要件: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 2、主体要件: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的成员; 3、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经常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 4、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对于虐待老人的,不仅仅可能只有家庭成员,还有可能是子女请的监护,看护老人的一些看护员也有可能会构成虐待老人的情况。虐待老人一般构成犯罪的话,就会构成虐待罪了;虐待老人的行为可能会有殴打,限制老人的人身自由,进行侮辱谩骂,不给老人饭吃等等非正常的行为,对老人的身体物质是精神上遭受一定的侵害。针对于这些行为,并且这些行为时常发生,具有一贯性,并且情节还非常恶劣的,才会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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