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这里的所谓不孝敬,需要具体区分是否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子女不履行法定赡养义务行为。 如果属于子女不履行法定赡养义务行为的,老人有权 向法院起诉 该子女,要求该子女履行法定赡养义务,该赡养义务既包括支付赡养费,还包括定期对老人的探望。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