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采购的不同采购方式 |
释义 | 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了政府采购的方式,其中公开招标应是主要方式。政府采购应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采购范围由相应政府机构确定。政府采购的招标评标方法包括综合评分法、性价比法、价分比法、综合评议法和最低投标价法。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其中,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其具体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 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采购的范围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确定。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 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为 1、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性价比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除价格以外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所得总分除以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所得商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价分比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除价格以外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除以所得总分,所得商数(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4、综合评议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评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进行定性评议,从而确定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5、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结语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应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采购人应根据具体数额标准和中央预算的规定进行采购。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采购目录由相应政府部门确定并公布。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包括综合评分法、性价比法、价分比法、综合评议法和最低投标价法。以上是政府采购的基本规定和程序,以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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