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独资二级子公司什么性质 |
释义 | 国有独资公司的二级子公司的性质不是国有独资公司,是法人独资公司。法人人格独立,其财产独立于国家财产,所以不是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是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是国企吗 国有独资公司不是国企。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企业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国家依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授予企业经营管理。所以,国有独资公司不是国企。 具体有以下区别: 1、不同 国有独资企业遵循《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国有独资公司遵循《公司法》。 2、管理体系不同 国有独资企业由政府出资,隶属于政府,实行政府任命或职工选举并经政府审核同意的厂长负责制,注重隶属关系;国有独资公司是以“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指引,建立明确的以资产为纽带的现代国有产权管理体系。 3、治理结构不同 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一般的国有企业董事会则由同级政府派出。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4、管理者角色不同 国有独资企业的厂长是上级任命的,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处于中心地位。国有独资公司总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决策,对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全面的责任,董事会与总经理之间是一种聘用关系。 《公司法》第六十四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有编制吗 国有独资公司没有编制。其特征有: 1.全部资本由国家投入; 2.股东只有一个; 3.公司投资者承担有限责任; 4.性质上属于有限责任公司; 5.国有独资公司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特殊形式的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公司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周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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