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的资质需要哪些 |
释义 | 物业管理资质需要: 1、申请相应等级的资质审批表一式两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企业章程复印件一份(首次申请提供); 4、物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首次申请不提供); 5、验资证明材料(工商注册时提供的注资发票)复印件一份(首次申请提供); 6、企业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首次申请提供); 7、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物业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每人一份; 8、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每人一份; 9、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每人一份; 10、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复印件,每人一份; 11、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保”证明; 12、机构设置框架图一张,每个级别框内需填写职务、姓名和电话(首次申请提供); 1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 14、物业管理项目合同复印件,每个项目一份(申请三级(暂定)资质可以不提供),2003年12月以后承接的住宅物业项目,须提供招投标备案表一份; 15、良好的经营管理业绩证明(申请二级资质提供); 16、除首次申请三级资质的企业外, 成立物业管理公司的条件: 1、《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它需要两个以上股东,出资额不能低于50万元,因为最低的三级资质需要注册资本金50万元。先到工商局办理“名称核准”然后按程序走,没有多大难度。 2、物业企业《资质证》,这是接管项目、参加投标的资格证,有点难度,我告诉你程序和提交的资料: (一)提交材料 (1)企业资质申请 (2)营业执照; (3)企业章程; (4)验资证明(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5)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6)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的任职文件,企业经济、技术、财务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资格证件; (7)企业固定办公场所证明 (二)申报程序 提交有关材料—县房产主管部门初审—报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准发证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 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诚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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