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况下,离婚时增值部分可以分割。若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夫妻共同还贷时应协商处理。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可判决归产权登记一方。离婚时应根据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分析 离婚时,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况下,增值部分可以分割。 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不动产并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则离婚时需要双方协议处理该不动产。如果无法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而尚未归还的贷款则属于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应根据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