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实行夫妻财产制,我国《民法典》规定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因此,我们首先需要区分该财产是婚前财产海私婚后财产。如果房屋和车辆是男方婚前个人财产,比如说男方婚前全款购买的财产、男方父母明确约定只赠与给男方个人的财产、或者遗嘱中明确约定只归男方所有的财产。这些财产即使婚内出售,出售的售房款或者售车款也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男方不同意,女方是无法要求分割的。 如果房屋和车辆都是婚后购买,那么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在婚内出售,售房款和售车款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是可以主张进行分割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男方出售的房屋和车辆款项可以分割,但不意味着离婚时可以按照售车价分得一般。举例来讲,如果男方2019年以200万价格出手了房屋,从房屋卖出后至2021年女方提起离婚期间,男方将200万用于家庭日常开销,现在仅剩50万。那么女方仅仅能分得50万,主张200万无法得到法院支持。 另外,夫妻双方对于房屋的贡献程度也是法院考虑分割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该房屋使用到一方婚前的财产,部分法院会将婚前财产析出后再进行分割。 由于房屋、车辆受到市场价值影响较大,作为不掌握财产的女方来讲,有必要搜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房屋出售时的价值是否合理,售房款或者售车款的最终去向,使用情况,必要时还可以向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寻求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