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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著作权保护的主体是谁?
释义
    著作权保护分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著作权主体一般为作者,即直接创作作品的人。
    1、公民。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作者可依法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2、法人。由法人主持,代表法人意志进行创作,并由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视为作者;
    3、非法人单位由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非法人单位意志进行创作并由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
    4、外国人。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法享有著作权;
    一、对于职务作品归属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法律规定任何特殊类型的职作品归属权属于单位。
    1、单位作品
    即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第3款的规定,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单位被视为作者,行使完整的著作权。
    2、一般职务作品
    除单位作品外,公民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又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作品,称为一般职务作品。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
    3、特殊职务作品
    这是指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制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特殊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二、单位有职务作品署名权吗
    单位有职务作品署名权的。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单位被视为作者,行使完整的著作权;公民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又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作品,称为一般职务作品。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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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5: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