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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孕期是否可以向公司提出长期请假
释义
    孕期无特殊情况不可以向公司提出长期请假。
    怀孕期间如果没有出现先兆流产的情况需要保胎,是不可以一直请假的,而且医院也不会给开疾病证明,身体不舒服也最多可以请15天。
    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作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所谓产前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国家规定产假90天,是为了保证产妇恢复身体健,因此,休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此外,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晚育者产假可以适当延长。
    综上所述,怀孕期间如果没有出现先兆流产的情况需要保胎,是不可以一直请假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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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20: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