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普通侵权行为有哪些? |
释义 | 一般侵权行为包括侵害人身权利的行为、侵害人格权利的行为、侵害身份权的行为、侵害财产权利的行为等。法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行为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一、承担一般民事侵权行为责任的条件 承担一般民事侵权行为责任的条件是: 1.发生侵权的行为,例如损毁了他人的财产等。 2.侵权行为对被侵害人造成损害。发生侵权的行为后,要对被侵权的利益造成影响,造成了损失才会构成债权。 3.侵权行为和造成的损害有必然的联系。也就是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是造成被侵权人利益损失的原因。 4.债权人实施的侵权行为是有过错的。侵权行为的过错有两种表现,一种是故意的,另外一种是过失造成的。 二、怎么判定精神损失 (一)自然人因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二)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 (三)特定的身份权利受到侵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四)对人格利益的延伸保护 (五)对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财产权利的保护 三、民法典一般民事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一般民事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为过错原则和无过错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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