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可以撤销。如果有证据证明调解不是建立在相商一致的基础上或是存在胁迫、欺诈等违法情况的当然可以申请撤销。调解书生效后即具有有强制力是因为这是建立在双方合意的基础上,是当事人自主选择的行为,其本身就是公平的。如出现上述不具公平性的情况时,可依法申请撤销。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申请再审。再审后,如果确有证据证明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撤销原审调解书,重新作出判决,或者依法调解。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有民事主体(当事人)、意思表示和行为内容(权利与义务),而生效要件则要求民事主体须有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和行为内容合法。所以作为民事主体在发生诉讼行为时做出的意思表示应当是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同,可能会发生不同的诉讼结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六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第一百八十条 当事人如果在签收调解书之后, 能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在调解的过程中,有人利用胁迫,或者欺诈等不合法手段逼迫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或者调解书中规定的内容有违法的情况出现,在这两种条件下,当事人是可以有权申请法院再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