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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敌意收购?
释义
    公司反收购是针对公司收购而言的。公司收购(Acqisition)是指获取目标公司控制权的交易。公司收购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用法,广义的公司收购(Acqisition)包括公司合并(Merger)和狭义的公司收购(Acqisition),是公司并购(MA)的简略用法。狭义的公司收购对应于公司合并,是指交易结束后目标公司仍然作为独立的法律实体而延续存在。公司合并(Merger)是指在交易结束后交易一方或交易双方不再作为独立的法律实体而延续存在,包括吸收合并(Merger)与新设合并(Consolidation),但是在实务中新设合并(Consolidation)极少发生。因为一般而言,合并一方存续会在很多方面优于合并双方终止存在。另外即使合并双方均无存续必要,也可以另行创立一个新公司,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达到新设合并的结果。
    一、公司并购有哪些形式?
    企业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企业并购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三种形式。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资产收购指企业得以支付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劳务或以债务免除的方式,有选择性的收购对方公司的全部或一部分资产。股权收购是指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标的的收购。企业并购从行业角度划分,可将其分为以下三类:1、横向并购横向并购是指同属于一个产业或行业,或产品处于同一市场的企业之间发生的并购行为。横向并购可以扩大同类产品的生产规模,降低生产成本,消除竞争,提高市场占有率。2、纵向并购纵向并购是指生产过程或经营环节紧密相关的企业之间的并购行为。3、混合并购混合并购是指生产和经营彼此没有关联的产品或服务的企业之间的并购行为。
    二、企业收购后有无连带责任
    关于企业收购后有无连带责任,收购有多种形式。如果是公司入股成为普通合伙人的话,公司以其资产为限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是将合伙企业注销后并入新公司的话,原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的合并】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的程序】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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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9:4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