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能。可以双方协商变更,协议不成可以通过起诉要求孩子的 抚养权 进行变更。抚养权的变更, 离婚 后 子女抚养权 的变更,一是双方协商解决变更,另外一种是双方无法协议时,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对于抚养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 子女抚养 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 伤残 无力继续 抚养 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五条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