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剖腹产和顺产生育津贴都是一样的,具体如下: 1、因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是按照工资计算的,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3、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4、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 1、我国的生育津贴原称产假工资。为了与国际通用术语衔接,1994年改称生育津贴; 2、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生育津贴; 3、而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仍按本人生育前的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产假工资”、形成了双轨”制; 4、女职工生育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医疗补贴等生育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无需再支付生育期间的产假工资。 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 按分娩当月单位平均缴纳工资基数除以30天乘产假假期天数加营养费。 一、二级医院分娩补贴产假假期: 女职工正常产假为90天,晚育晚婚增加15天,剖腹产的增加30天,办理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增加35天。 所享受的生育福利: 1、免费产前检查; 2、分娩定点医院挂帐,医院直接跟医保核算费用,除自费药外,其它生育险范围内用药及手术费由医保承担; 3、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