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属于属于市建设委员会领导,属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 行政监督可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通常由: (1)以行政监督的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以分为一般监督与特别监督。 (2)以行政监督的内容为标准,可以分为公安、工商、海关、资源、环境保护、审计等行政监督。 (3)以其实施的时期为标准,可以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4)以其主体的任务为标准,可分为依职权的监督与依授权的行政监督。 一、行政执法事项包括哪些 行政执法,是指部分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国家行政法规行使行政职权的活动,这些活动都是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例如工商部门进行工商登记,税务机关收税等。执法就是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执法由行政机关和司法两个部分组成。狭义的执法就是指司法。通常采取:1、行政监督检查。2、行政处理决定。3、行政强制执行。 二、串标罪是由哪个部门认定 串标罪由招标单位对串标行为进行认定,也可以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投标单位之间或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相互串通骗取中标就是串标,串标是一种投机行为,其根源是工程建设领域乃至整个社会的诚信缺失。 串标罪立案标准如下: 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4、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