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3人支委,缺席1人,参会人为3分之2,达到法定人数,会议有效。但是只是研究,决策权在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只是协调组织机构,不是决策机构。支委会研究发展对象事宜,提请支部党员大会决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章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中的第十三条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是不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对于三人支委中缺一人的情况也是可以的(对于党员大会一般要求选举4/5,表决2/3,再就是过半数的要求),上级党委同意之后,就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