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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解雇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释义
    被解雇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1、按劳动合同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工作交接具体内容包括:公司各类文件交接;岗位涉及工作流程、关键控制点和注意事项;目前工作的进展程度交接;客户资料交接;其他);
    2、要求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离职证明是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主要凭证,用人单位不出具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要求用人单位结算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也可以约定在下次工资支付日期与其他劳动者工资一起支付);
    4、要求用人单位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在新用人单位就业的,人事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至新用人单位;劳动者灵活就业的,人事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至劳动者户口所在地人社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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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1:2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