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办理税务登记号所需资料(一)内资企业登记1、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有关机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及复印件;3、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名单;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护照及复印件;6、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7、房地产权属证明文件和房屋土地租赁合同及复印件;8、办理税务登记的书面申请打印件两份(要求包括营业执照上的各项内容);9、主管国税或地税机关需要的其它资料、证件;10、办理税务登记的登记表。(二)外商投资企业登记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颁发的“批准证书”复印件一份;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3、已被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复印件各一份;4、已被批准的“合同书”复印件一份(外国独资企业除外);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办理税务登记的书面申请打印件两份(要求包括营业执照上的各项内容);7、主管国税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二、代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的流程1、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然后带着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业主身份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注册资本评估报告,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2、填写税务登记申请表,并缴纳登记证工本费(有的地区规定免缴)。如果是服务业、建筑业、饮食业等缴纳营业税的业户,要到地税局办理:如果是缴纳增值税的业户,要到国税局办理3、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记。逾期办理的会被罚款,税法上规定是2000块钱以下罚款。所以你尽快去办理。4、办理税务登记受理后,主动联系税务管理人员。 【法律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实施属地管理,采取联合登记或分别登记的方式办理税务登记。有条件的城市,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可以按照“各区分散受理、全市集中处理”的原则办理税务登记。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应当对同一纳税人核发同一份加盖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印章的税务登记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