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委托书怎么写 |
释义 | 法律分析:遗产继承弃权书,可以参考以下内容进行书写:1、继承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和身份证号码;2、应当写明放弃谁的遗产,被继承人的信息也必须写清楚;3、放弃遗产的范围,继承人是放弃全部的遗产,还是只放弃一部分的财产,放弃全部财产的,可以直接写明放弃所有的财产,放弃部分财产的,应当写明放弃哪一部分的遗产。 一、遗赠等同于遗嘱继承吗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赠是公民通过遗嘱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社会组织,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遗赠不等同于遗嘱继承,二者是有区别的: (1)两者的受让主体不同。遗赠受领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之内的人。 (2)两者所指向的客体范围不同。遗赠的客体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产义务; 而遗嘱继承人不但享有接受遗产的权利,同时还须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 (3) 作出接受表示的要求不同。遗赠受领人应当在知道遗赠的内容后的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受领的意思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 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以后,遗产处理以前,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继承。 (4)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遗嘱继承人可以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从而取得财产;而受遗赠人则一般不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是从遗嘱执行人或遗嘱继承人那里取得遗产。 二、未征得配偶同意放弃财产继承可以吗 夫妻一方放弃继承权不构成侵犯了配偶的财产权,继承权是一种具有人身性质的权利,夫妻双方互为法定继承人,但对于夫妻各自的父母,只有各自具有继承权。所以,夫妻一方放弃继承权并不侵犯配偶的财产权。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放弃遗产继承的行为是法律赋予继承人独有的权利,该行为属于陈某依法对自己权利的处分,无需征得配偶同意。并且,该放弃行为不影响原夫妻关系另一方履行对子女、配偶的法定义务,没有侵犯合法权益。 遗产未分割前,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并不需他人同意;以及一方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导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时方为无效。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从时间顺序上看,在继承开始时,继承人并不是马上取得继承财产的物权,而是指继承程序的开始,此时,能继承的遗产份额还处于未定状态,即不是继承人的,更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只有继承人未做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后,此部分遗产份额才能转移成为继承人的财产,继而配偶才对继承的财产享有共同所有权。因此,在继承人作出是否放弃继承权时,遗产份额根本就还没有转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也不可能会损害到配偶的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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