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者能结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未到法定结婚年龄、非双方自愿等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法条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非双方自愿的;(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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