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格式合同无效的情形具体有什么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格式合同无效的情形具体有以下这些:(一)具有《民法典》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格式合同无效的情形具体有什么 格式合同无效的情形有:订立格式合同的主体不适格的;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违背公序良俗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 格式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什么 格式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当事人意思表示虚假的;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格式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格式合同造成对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提供一方不合理地免除减轻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提供一方限制、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格式合同无效的情形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如下: 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5.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6.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8.免责条款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或者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简述格式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格式合同中的以下条款是无效的: (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3)造成对方人身损害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 (5)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 (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7)违背公序良俗的; (8)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什么情形下的格式合同无效 下列情形下的格式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格式合同;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格式合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的;以及不合理地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等。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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