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而财产保险合同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两种合同的区别的根本在于保险标的的不同。1、基本职能不同:财产保险是经济补偿,人身保险是保险金给付。 2、保险标的不同: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是投保人的财产,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投保人的身体或者性命。 3、确定保费的依据不同:财产保险的保费是根据保险价值确定的,人身保险的保费是按照投保人缴费能力来确定。由于人的身体和生命无法用金钱衡量,所以保险人在承保时,是以投保人自报的金额为基础,参照投保人经济状况、工作性质等因素来确定保险金额。财产保险是补偿性保险,保险金额依照投保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