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酒泉旧伤复发申请确认什么时间办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酒泉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办理材料 1、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 2、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事故诊断证明及病历材料。 三、酒泉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办理法定依据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四十四条: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由就诊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的诊断意见,经业务部门核准后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四、酒泉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在哪办理 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24号酒泉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1楼A区13号窗口; 酒泉市瓜州县县府街大道76号瓜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319办公室; 酒泉市肃北县泰吉路1-10行政服务中心人社窗口; 阿克塞县天鹅路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政务大厅人社局窗口; 酒泉市金塔县文化街66号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工伤失业窗口; 酒泉市敦煌市西域中路100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16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