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一查自查自纠是否做到全覆盖,思想发动是否广泛深入; 二查组织查纠措施是否有效,是否发现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三查顽瘴痼疾是否得到有效整治,存量问题是否基本消除; 四查案件线索核查是否到位,清除害群之马成效是否明显; 五查“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是否落实到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