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要看具体情形,原则上执行董事并不参与公司的实际经营,如果也不是公司的股东的,无特殊情形下,无需承担什么法律责任2、即使挂名股东,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第一百五十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