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有关执法、司法机关存在违法行为的,可以向有关执法、司法机关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如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第九条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有关执法、司法机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有关执法、司法机关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 (一)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 (二)人民法院在执行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决定或者调解书、支付令、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等法律文书过程中存在违法执行、不执行、怠于执行等行为,或者有其他重大隐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