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主动自愿辞职不能领失业金,但是可与单位协商能否在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时,不要把原因归于个人,而归结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即可领取失业金。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