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肥买房迁户口的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根据合肥市现行的户口管理规定,居民在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90平方米以上(含90平方米),并实际居住生活,可申请本人、配偶和未达法定婚龄的子女落户,购房一方的父母可随迁;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60平方米以上(含60平方米)90平方米以下,可申请本人、配偶和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的子女落户,不得再申请购房人父母户口迁入;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60平方米以下,可申请其本人、配偶和一名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落户,不得再申请购房人父母和其他子女户口迁入。 合肥买房落户需要带着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以及购房发票,去各区政务服务中心户政窗口办理,蜀山区除外,蜀山区是去各派出所办理。省内户口当天即可办好,省外户口则需要两边跑,先在合肥开准迁入,再回老家办迁出,最后回合肥落户。 一、购房申请迁户口需要准备的办理材料 1.购房人申请户口迁入报告; 2.要求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未达婚龄子女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派出所、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 4.房地产权证和购房发票(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契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合肥买房落户政策 购买商品房:凡在合肥市购买成套住房(必须单独拥有厨房、卫生间),准予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落户。其中购买新房的,凭《房屋产权证明》、购房发票、迁入人的户籍证明申报入户;购买按揭房的,凭《房屋产权证明》、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迁入人的户籍证明申报入户;购买二手房的,凭房屋中介部门出具的纳税票据、《房屋产权证明》、迁入人的户籍证明进行申报。迁入人为房主直系亲属的,还要提供迁入人与房主的关系证明。 凡在合肥市购买其他用途的商品房(如门面房、厂房等),资金达到20万元以上,且有合法固定住所者,准予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落户。可凭《房屋产权证明》、购房发票、在合肥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证明以及迁入人的户籍证明进行申报。迁入人为房主直系亲属的,还要提供迁入人与房主的关系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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