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度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中央3.5亿元)(黔财资环〔2020〕9 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优先安排六马镇看牛新村大花地组、江龙镇茅草村红岩组、沙子乡甲山村口水组、募役镇斗糯村上斗糯组共计34户160人实施。 法律依据:《新拆迁法补偿条例》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