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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诉讼审理期间可以转法院吗
释义
    民事诉讼审理期间不可以转法院。对于民事诉讼原告而言,在人民法院接受原告起诉,给予立案后且未做出判决之前,有权申请撤诉(是否准许撤诉,由已经立案审理的人民法院做出裁定),撤诉后还可以依据法律的管辖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另行提起诉讼。通过这种方式,原告可以实现转换管辖法院(所谓管辖法院是指依法有权审理本案件的法院,有管辖权的法院有时不止一个,但是无论如何受理案件的法院都必须依法具有本案的管辖权才可)。对于民事诉讼被告而言,在接到人民法院送达的原告起诉状的后,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向立案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但是是否准许变更管辖,由立案法院裁定。一旦立案法院开始案件审理程序,若没有法定事由,就不允许案件再变更管辖法院了(也就是“转法院”)。
    民事诉讼可以转判刑吗
    在民事诉讼中,只有败诉方和胜诉方之分,结果本身是不涉及刑事责任的。但是,如果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有下列规定行为的,有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诉讼期间可以卖肇事车吗
    如果车辆未被查封冻结,可以出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下列车辆禁止经销、买卖、拍卖和经纪:一、已报废或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二、在抵押期间或者未经海关批准交易的海关监管车辆;三、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期间的车辆;四、通过盗窃、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手段获得的车辆;五、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车架号码与登记号码不相符,或者有凿改迹象的车辆;六、走私、非法拼(组)装的车辆;七、不具有第二十二条所列证明、凭证的车辆;八、在本行政辖区以外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车辆;九、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车辆。
    民事诉讼二审能延期审理吗
    只要出现法律规定延期审理的情形,可以延期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审理: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期间不受哪些限制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的限制。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可以延期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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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19:4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