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简述我国新农保存在的突出问题 |
释义 | 我国新农保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普及率低,覆盖范围有限,区域发展严重不平衡。尽管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民政部门进行了农村养老保险的试点工作,但到目前为止,全国只有少数的农村地区较为广泛地开展了此项活动。而且各地的社会保障内容也存在着很大的不同,我国发达地区已经建立比较完善的保障项目,保障水平较高,中西部连最基本的生活都难以保障,农村养老保险工作进展缓慢。而正是这部分经济落后地区及贫困目标人群急需要解决年老后的养老问题; 2、体制未理顺,基金管理存在漏洞。从我国的整个社会保障体系来看,还没有一部综合性社会保障法规,更没有具较强针对性的单项法规。由于缺乏相关法规的保障,我国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一个严重弊端是怜理体制混乱,部门分工不明确,缺乏统一的设计和协调,影响了广大农民广泛参与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以来,一直没有出台与之配套的财务制度。由于缺乏经济方面的专业人才和严格的制度,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存在一些漏洞,财政、审计等监督部门针对执行中出现基金流失和浪费现象,因为没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可循而无法处理,尤其是在中西部大多数省份,农保管理体制至今仍没有理顺,运作也存在着困难,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 3、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压力大,投资渠道狭窄。近年来,金融机构银行存款利率已由1993年的12.06%下降到2009年的3.6%,发行的国债也存在同样利率下降的问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益性较低,增值和保值的目标难以得到保证。因此购买债券和存入银行会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增值能力较弱,加上通货膨胀影响,甚至出现资金缩水的情况; 4、保障水平过低,保障权益无法兑现。目前,我国农村社会的保障水平远远低于城市。 新农村社会养老险特征有: 1、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待遇,国家财政全额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 2、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地方财政对农民缴费实行补贴。 综上所述,“新农保”是政策性、保障型保险,集中解决农民养老和农村社会安定问题。政治意义鲜明。但随着现代农业的整体推进,农民人均收入将随农业效益同步提高,其中会出现不少先富起来的农户。如果新农保能提供合适的退出路径,将使这部分农户有更多的资金统筹空间和投资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 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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