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性质与法律地位 |
释义 | 该文章主要介绍了企业的性质和种类,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等。同时还介绍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类,以及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和国有参股公司的区别。此外,还提到了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定义和特点。最后指出《公司法》第二条调整对象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分析 企业的性质可以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即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 公司种类又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又分为国有独资公司和非国有独资公司。从广义上讲,国有公司以出资情况来加以区分,可以分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和国有参股公司。一人有限公司是指只有一名自然人股东组成的公司,其最低注册资本十万,也是有限责任公司里的一种特殊形式。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由国家单独投资组建的公司,也是有限责任公司中的一种,也称国有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两名以上五十名以下自然人股东组成,最低注册资本三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募集组建的公司,其最低注册资本五百万元。 以上公司都具有法人资格。中外合资企业,是指由中方与外方按一定的比例共同出资组建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是指中方与外方共同合作经营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是指由外商单独投资组建的企业。合伙企业,是指由两名以上自然人合伙开办,对外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对外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以上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公司法》第二条调整对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结语 企业的性质多种多样,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等。公司种类又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又分为国有独资公司和非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是由国家单独投资组建的公司,也是有限责任公司中的一种,也称为国有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由两名以上五十名以下自然人股东组成,最低注册资本三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募集组建的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五百万元。这些公司都具有法人资格。此外,还有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这些企业类型在《公司法》第二条中有明确的调整对象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17修订):第六章 市场开拓 第三十八条 国家完善市场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制度,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营造中小企业公平参与竞争的市场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对监督检查部门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七条规定贿赂他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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