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胃癌患者被拒绝理赔,其权利与法律规定密切相关。在此情况下,我们可以根据以下法律条款进行分析: 1.《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公司不得以违反法律法规的原因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2.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诚实信用,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签订的合同应当是公平合理的,保险公司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必须有合法的依据。 3.《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处理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活动造成的医疗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同时必须有合法的依据才能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保险公司拒绝承担责任,胃癌患者可以依据《合同法》和《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处理办法》寻求法律支持。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六条 2.《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3.《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处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