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结婚登记怎么填写 |
释义 | 办理结婚登记的方式:首先,需当事人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然后,婚姻登记机关确认符合条件的,依法发给结婚证。 一、在异地可以补办结婚证么 一、结婚证丢失是无法异地补办的,公民若需要补办结婚证是需要带上相关资料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补办的,无法在非双方户籍所在地异地补办。因此必须回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二、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在异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离婚后复婚要什么证件? 离婚后复婚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等证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自愿复婚,应当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准予登记。 三、领结婚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领结婚证需要的材料为: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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