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营业执照正副本的区别 |
释义 | 营业执照副本和正本的区别: 1、外表不同: 营业执照的正副本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在实质上是没有区别的。 2、使用方面不同: 正本是“必须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明显处,否则你可能因未悬挂执照而受到处罚; 副本一般用于外出办理业务用的,比如: 办理银行开户、企业代码证、签订合同等。 3、个数不同: 营业执照正本只有一个,而副本可以有很多个,但是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在法律实质上没有区别,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外在区别主要为,正本需要悬挂在经营场所明显处,而副本则可以平常办理公司相关业务时随身携带,方便办理业务。 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的相关内容规定: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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