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地脚底被钉子扎伤是否算工伤? |
释义 | 员工在工地外死亡不属于工伤,但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内突发疾病去世可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在抢险救灾中受伤、军伤复发等情况视同工伤。在工地上摔倒导致肋骨折两根是否算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以及法律法规进行判断。 法律分析 员工在工地外死亡的是否算工伤因为工作原由脚扎钉子受伤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由受到意外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意外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由受到伤害或者发生意外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路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职责的交通意外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意外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限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员工在工地外死亡的是否算工伤 1、员工在工地外死亡的不算工伤,不属于工伤的标准,也不能享受相应的工伤赔偿,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内突发疾病去世,可以认定为工伤,需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应的赔偿。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在工地上厕所摔倒肋骨折两根算工伤吗?《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意外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然而,员工在工地外死亡并不符合工伤的标准,因此不能算作工伤,也不能享受相应的工伤赔偿。另外,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内突发疾病去世的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需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应的赔偿。对于在工地上厕所摔倒导致肋骨折两根的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判断,以确定是否属于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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