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拍卖企业支付商业贿赂款项的基本表现形式 |
释义 | 法律分析: 拍卖企业支付商业贿赂款项的基本表现形式: 1、以管理费、保证金、援助费、评估费、中介费等名义支付商业贿赂款项; 2、从过付款中直接支付商业贿赂款项; 3、以人工费、劳务费等工资酬金名义支付商业贿赂款项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