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现用的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将于2019年9月13日全部失效。按照往来港澳签注最短有效期3个月计算,近期持用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将不便于申请新的签注。国家移民管理局提示,有出行需求的持证人提前申请卡式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已办妥签注的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在有效期内仍可继续使用。 法律依据: 《出入境证件身份认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使用单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出入境证件身份认证提供方应当终止认证业务: (一) 接到暂停认证通知后,未能在三十日内改正的; (二) 提交不真实或者虚假资料的; (三) 不再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 (四) 转让出入境证件身份认证功能或者泄露身份认证结果的; (五) 利用出入境证件身份认证业务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收取任何费用的; (六) 将出入境证件身份认证用于违法违规用途的; (七) 其他违反双方使用和安全保密协议的严重行为的; (八) 违反法律法规、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情节严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