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无需交纳诉讼费,已交纳的诉讼费会被法院退回。 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无需交纳诉讼费,已交纳的诉讼费会被法院退回。对于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行政赔偿案件,诉讼费会被法院退回。 法院可以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1、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 2、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3、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5、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6、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7、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