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妻子是丈夫的监护人吗? |
释义 | 妻子作为丈夫的法定监护人,承担保障其利益、管理财产等职责。监护人需提供生活条件、保护安全、正确教育、保障教育权利、照顾生活、管理财产、代理民事活动和诉讼、防止早婚、保护合法权益、共同居住、汇报请求帮助、代为赔偿,禁止未成年童工。 法律分析 一、妻子是丈夫的监护人吗? 妻子可以做丈夫法定监护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亲属; 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二、监护人必须承担哪些职责? 1、供吃、穿、住、医疗等条件以保障未成年人得以生存和身体的健康; 2、采取有效措施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 3、对未成年人的思想、行为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和管理,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4、保证未成年人接受学校科学、文化等知识教育; 5、照顾未成年人的生活; 6、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 7、代理未成年人进行与其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8、代理未成年人进行诉讼; 9、保证未成年人不得早婚; 10、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11、保障未成年人与监护人共同居住; 12、公安机关汇报和请求帮助; 13、代为赔偿; 14、监护人不得允许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做童工。 结语 妻子作为丈夫的法定监护人,担负着重要的责任。她应保障丈夫的生存、安全和身体健康,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预防不良行为。同时,她还需确保丈夫接受科学文化教育,照顾他的生活,管理和保护他的财产。在民事活动和诉讼中,妻子代理丈夫时需维护他的利益。此外,她还需保障丈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共同居住并汇报、请求帮助于公安机关。监护人还应代为赔偿,并不允许未成年人从事童工。作为丈夫的监护人,妻子应尽心尽责,全力保护丈夫的权益和福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二条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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